20071106

婚紗

 婚紗展會場內的服裝公司都挺高檔,對我來說太貴了,而且並沒有看見一些喜歡得非租不可的款式,所以沒有訂了什麼。也許大家都在儘量展示出那些「鎮店之寶」罷?要麼新奇古怪、要麼金光閃閃 – 都不是我想要的。其實婚紗嘛,我又不是要行教堂,穿上才那麼一陣子,值得花這一大筆麼?我只要一件簡單得體,穿上去覺得舒服幸福的就行了,要那麼奢華幹啥?
 很多人都會說,結婚一世人一次,挑禮服不要節儉。但結婚的意義,在於那場婚禮、那件婚紗嗎?畢竟婚禮完了,婚紗退還了,婚姻才剛剛開始。

 再說,我寧願花心思令到場祝賀我們的賓客盡慶而歸。不過親友實在太多了(初步估計28圍),屆時如招待不周,大家請多包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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