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1031

半夜有感

愛與恨,都是發自感情的。
你認識一個人,才會愛他、或恨他。
多少人因愛成恨,多少人愛恨交纏;前者多,後者更多。為什麼?理由有千百個,世事就這麼弔詭。
所以,兩個人能走在一起,沒有恨,只有愛 – 想一想,這不是天大的幸運麼?
有什麼事,比感到自己幸運更幸運?

Patti

沒有留言: